王海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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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2007年上钢新村街道社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2) | |||
第二部分 发展规划 |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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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钢街道社区社会保障事业十年发展规划 | |||
(一)、规划的原则 | |||
1、规划依据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与社区城区规划相协调,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 2、结合上钢街道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社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提出切合实际的措施。 3、运用预测、系统分析方法,研究客观矛盾和解决矛盾的对策,进行本次规划。 4、注重规划的持续性和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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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上钢街道社区社会福利事业十年发展规划 | |||
1、老年人福利: (1)、规划目标 ——预计2000年上钢街道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7600余人,2007年达22100余人。根据市老龄委“2000年65岁以上老人实现1%的收养比例,2010年实现2%的收养比例”要求,以及预留床位比例(5%)要求,2000年街道敬老院规模应达到85只床位,2007年达到120只床位。 ——2000年之前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使用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设在济阳分中心内;2000~2007年,使用面积达400平方米以上。 ——2000年以前,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内设立老年教室;2000年在济阳分中心设立老年大学上钢街道社区分院。 ——2000年以前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卡,并形成老年医疗保健网;到2007年逐步建立定期 上门检查、提供医疗的服务体系。 (2)、实施措施 ——可在现有敬老院的基础上,通过增设床位和空余床位周转,来提高床位数;利用社区托儿所、幼儿园日常空余空间和寒暑假,开办老年日托所;在2005~2007年间,对原有敬老院进行改扩建,以使硬件如期达到规划要求。——对敬老院护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2000年护理人员持证率达100%,2007年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护理人员比例达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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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残疾人福利: ——“九五”期间在上钢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活动中心,并附设技能培训中心和工疗站,定期(一年两次)开展残疾人生活技能训练和娱乐活动。 ——2000年之前,促使本属区内企业按1.6%的比例聘用本属区内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街道残疾人福利企业中残疾人比例2000年达到30%以上,2007年达到50%以上;积极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经济,从而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包括挂名职工)2000年达到95%以上,2007年达到98%以上。 ——设立街道慈善帮困基金,按10%比例用于残疾人特困补助和严重肢残病人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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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妇女儿童福利: ——“九五”期间,初步建立以下岗女工为重点的再就业工程,形成下岗女工登记造册、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相结合的再就业服务体系。 ——作好妇女权益宣传和保障工作,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内设立妇女自强俱乐部,并丰富其内涵;在社区服务网络和上钢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基础上,建立妇幼保健咨询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内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开设妇女儿童交谈室。 ——重新规划幼儿园、托儿所,调整资源存量。2000年以前,结合老年人福利设施规划,充分利用幼儿园、托儿所资源,开展社区社会服务。2000~2007年,重点规划幼儿园、托儿所,使其有规模、上档次。 ——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内设立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智能教育。 ——坚持作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保证社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率100%;2000年之前,残疾儿童入学率98%,2007年达到100%;2000年社区内小学要开设弱智儿童辅导班,解决社区内弱智儿童就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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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钢街道社区社会救济事业十年发展规划 | |||
1、原则 在国家救济的基础上,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界定救济对象,扩大救济范围,提高救济标准。在慈善基金管理的基础上,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的社区社会救济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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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目标 ——2000年,街道初步建立社区救济对象档案体系,并实现登记、发放电脑化管理;严格审查和核定救济对象,不遗漏,不重复;对审定的救济对象,做到依法行政,照章办事。 ——2000年,初步设立社会救济帮困基金,基金主要用于对国家救济范围之外的困难对象进行救助;2000~2007年,社会救济帮困基金范围应逐步扩大,其中10%专项用于社会孤老,10%用于残疾人,5%用于烈军属,10%用于妇女儿童健康保障,从而达到“社会特困对象的救济标准在目前基础上翻一番,救济覆盖面达到98%以上”的要求。 ——以“树新风,献爱心”为口号,积极开展社区帮困结对工作,充分动员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家庭、个人对国家救济范围之外的特困对象进行帮困结对。对长期进行帮困结对的单位、家庭、个人给予荣誉称号,并在社区内加以宣传。在2000年,帮困结对覆盖面(占特困对象比例)达10%以上;2007年达2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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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措施(慈善基金设立) ——1998年,建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为主席、民政科科长为执行主席的上钢街道社会救济帮困基金筹委会,进行救济帮困基金的筹集,2000年形成100万元的基金规模,2007年形成300万元规模。筹资渠道可通过居民家庭慈善捐款、工商企事业单位慈善捐款、市区慈善基金会拨款等形式。 ——2000年以前,基金救济对象主要为国家救济范围之外的特困对象;2000年之后,上钢街道社会救济帮困基金更名为上钢街道社会慈善基金,救济面扩大,其中10%专项用于社会孤老,10%用于残疾人,5%用于拥军优抚,10%用于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慈善基金的功能应由2000年以前救济为主转为2000年以后融集资、救济、慈善设施采置为一体。 ——基金管理采取专项基金专项管理制度。1998年同期设立上钢街道社会救济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街道党工委、民政部门、工商企事业单位代表、居民代表、捐款大户组成。2000年以后管委会下设相应的集资部、社会孤老管理部、残疾人管理部、拥军优属管理部、妇女儿童管理部及综合管理部。做到专项基金专项管理。 ——2000年以后,街道应将社区社会救济救助工作全面移交给街道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 ——在基金发放上采取由各部审定,经管委会批准后发放的制度。 ——基金管理委员会人员配置上,2000年以前以街道民政部门为主;2000年以后,逐步以工商企事业单位代表、居民代表为主,街道民政部门起宏观调控作用。真正实现“社区单位、居民管理社区”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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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钢街道社区社会优抚事业十年发展规划 | |||
——1998年成立军烈属关心小组,定期慰问并做好优抚金发放工作。2000年以后,军烈属关心小组归并街道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拥军优属管理部,由该部进行优抚金发放、对生活困难的军烈进行帮困结对、定期慰问、利用基金资助生活有困难的军烈属子女上学等具体工作。 ——社区优抚金按比全市规定的标准高15%的水平发放,不足部分由街道慈善基金拥军优属专项基金补足。 ——2000年以前,在社区就业指导中心设立复员军人组,初步确立优先安排和推荐优抚对象劳动就业的劳动保障制度。 ——结合社区服务网络的建立,始终坚持免费为军烈属老人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并在2000年初,建立军烈属老人上门服务体系。 ——配合人武部,挖掘社区教育资源,结合社区就业指导中心下属的技能培训部,开展智力拥军,为军队培养有技能的新兵、民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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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钢街道社区社会服务事业十年发展规划 | |||
1、上钢街道社区社会服务事业十年发展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城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建立社区社会服务网络,实现社区服务体系网络化、社区服务管理规范化、社区服务组织实业化。 2、上钢街道社区社会服务十年发展的原则 (1)、坚持发展“以人为中心”的社区社会服务体系 在构成社区的五要素中,人是社区中最活跃的因素。“居民的要求,就是社区社会服务事业发展的方向。”面对社区居民由于不同职业、年龄、健康水平、文化层次而产生的不同需求,就要求社区始终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原则,完善体制,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社区社会服务。 (2)、立足民政,依靠和发动居民群众,坚持走社会化道路注重街道、居委会在社区社会服务事业建设中的决策执行地位和宏观调控作用,理顺机制,切实加强各主管部门科室职权;加强社区内居民参与意识,组织居民投入社区社会服务事业建设,由被动受益者转为主动参与者,群策群力;动员社会企事业单位,关心民政对象,通过优势互补,发挥社会企事业单位人财物优势,开展社区社会服务事业,最终造福地区,得益居民。 (3)、坚持有偿、微利相结合的原则,摆整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位置市场经济发展,继续实行无偿的社区社会服务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而便民利民的社区社会服务事业又从根本上区别于盈利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分对象、按步骤、有计划地推行有偿、微利相结合的社区社会服务,坚持社会效益第一性,同时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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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钢街道社区社会服务事业十年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 (1)、社区服务体系网络化 A、街道层面:一个中心,三个分中心建设。 ——建设中的上钢街道社区服务总中心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预计两年内完成。加上原有的上钢新村、济阳新村、德州新村社区服务中心,届时上钢街道将有一个社区服务总中心,三个社区服务分中心。其硬件指标远远高于新区要求。 ——指导思想:2000年之前,社区服务总中心以福利服务建设为主,以民政对象为重点;各分中心以网络化建设为主,设立便民利民服务分中心,注重配套功能的发展。2000~2007年,总中心以网络总站建设和娱乐经营为主;各分中心将在网络分站的基础上,进行特色建设。济阳分中心将以特殊人口为重点,开展民政性的福利服务;德州分中心将以妇女儿童为对象,开展医疗、咨询等网点服务;上钢分中心将以就业指导、再就业工程为主,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2000年之前,在社区服务总中心内设立下列各中心: 老年人活动中心:200平方米以上,附设老年大学上钢街道教室。开展老年人日常活动和老年人教育。 残疾人活动中心:约100平方米。附设工疗站和技能培训中心。举办残疾人各类娱乐活动、残疾人生活技能练。 青少年活动中心:约100平方米。配备基本娱乐设施。结合学校开展各类青少年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智力能力培育。 妇女自强俱乐部:约20平方米。通过妇女自强活动,提高妇女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的信心与能力。 社区就业指导中心:约100平方米,附设就业技能培训部。开展下待岗人员、复员军人的就业登记、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推荐工作。2000年以后,初步形成街道人才信息库;利用社区内学校场所,定期举办街道范围,甚至更大范围的人才交流市场;极力促使社区内新设的商店单位及服务网点聘用本社区人员。 社区教育中心:约40平方米。定期举办各类素质教育培训。对象可涉及干部、党员、社区居民、青少年、老人等。 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约20平方米。开展社区家政服务。管理上隶属于管理办下属的便民利民服务部。 社区咨询服务总站:约20平方米。进行心理、健康、法律等咨询? 社区服务网络总站:约200平方米。集中有技能的服务人员,定期定点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在总站内可设立家电维修、小五金等室内服务行业,同时附设上门服务总站,并开通“999”服务热线。 社区娱乐中心:1000平方米以上。开展盈利性的经营活动,以解决社区服务所需的必要经费。 各类办公地点:包括社区服务管理办、基金管委会及其下属各机构办公地点。 ——2000年之后,上钢街道社区服务总中心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娱乐和经营为主,保留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咨询服务总站、社区服务网络总站、社区娱乐中心等中心,并适时将其扩大。 ——2000年之后,济阳新村社区服务分中心将集中老年人活动中心、残疾人活动中心;德州新村社区服务分中心将集中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自强俱乐部;上钢新村社区服务分中心将集中社区就业指导中心、社区家政服务中心。 B、居委层面:社区服务站的建设 ——指导思想:相邻居委社区服务站服务内容不重复,相互配合。一般4~5个居委服务站形成相对完整的服务体系。同时各服务站应附设有医疗保健咨询网点和上门服务网点。 ——医疗保健咨询网点(包括居委社区服务站和上门服务网点)的建设可在街道原计划生育协会基础上进行。 C、居民层面:社区服务网点的建设 ——网点数2000年应达到3.5个/千人,2007年达到5个/千人。 ——社区服务网点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持证上岗。2000年持证上岗率应达到75%,2007年达到100%。 ——社区服务网点服务内容2000年之前以缝纫、修理、理发、小五金等为主;2000年之后应逐步扩展至便民咨询、上门服务、医疗保健、日常家政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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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服务管理规范化 A、社区服务组织机构: ——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党工委、各科室主任组成,是议事层、决策层。 ——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由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任命或聘用,管理社区服务日常工作,是管理层、执行层。 ——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下属个部由街道相关科室人员负责,吸收社区内优秀人员参加。其中,特殊人员服务部可适当由街道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教育培训服务部可由社区内现任或离退休教师参加;便民咨询服务部可吸收离退休医务人员参加;社区经营服务部可聘用专业人员管理。2000年之前,各部管理人员以街道人员为主;2000年之后,应逐步动员社区居民参与,聘用专业人员管理。街道保留管委会和管理办,以宏观调控作用。 B、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 ——建立严格的审证制度,通过持证上岗,管理各类服务网点,对无证的坚决取缔。 ——建立明码标价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报批制度;服务制度;协调制度;缴费制度。使社区服务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快速地发展。 ——明确服务对象。对民政对象坚决实行无偿服务,对社区其他居民服务可收取适当费用,但必须坚持微利的原则。 (3)、社区服务组织实业化 ——街道层面的社区服务组织或机构,走实业化道路。无论是社区服务总站,还是社区娱乐中心,均以经济实体的形式出现。2000年以前,管理上以行政手段为主,2000年以后则通过经济手段加以约束。 ——居委层面和居民层面的社区服务网点,均必须以经济实体的形式向便民利民服务部进行登记注册。管理上采取网点许可证与从业人员上岗证相结合的双重管理。 ——社区服务中心中非盈利性服务机构资金来源。2000年以前可通过行政性拨款或自筹资金的形式;2000年之后,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收取手续费或工本费的途径获得,如就业指导中心可通过收取登记手续费、就业培训费,以解决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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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志愿者服务队的建设 ——结合精神文明建设,以“献我一份力,创文明小区”为口号,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稳定和扩大志愿者队伍。2000年志愿者(不包括挂名志愿者)比例达到10%,2007年达到15%以上。2000年志愿者每年参加社会活动不少于50小时,2007年不少于75小时。 ——对于长期坚持参加社区建设的志愿者,街道应及时给予荣誉称号,以及部分物质奖励,同时加以宣传,以稳定志愿者队伍。 ——在志愿者队伍管理上,应充分发动党团员。2000年初步建立以党团员为基础的志愿者自我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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