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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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自述 第二章 下一章
我叫王峰,出生的时候正赶上文化大革命刚结束,没有能够轰轰烈烈一番。说实话我不喜欢我的名字,因为这老让人联想到一种屁股上有刺的昆虫。我甚至怀疑我父亲给我起这个名字的用意,因为在大革命时期我父亲是属于右派不良分子的后代,小的时候也被一群和他差不多高的学生“专政”过,后来跟我爷爷“脱离”父子关系后,才成了教育和团结的对象。那时的他应该很懦弱,而不象现在酒一喝脸一红,敢往任何人的脸上抽耳刮子。我想他原本给我起的就是个昆虫的名字,是希望我以后不要向他小时侯那样任人欺负,这一点我倒是没有让他失望,为了我打架揍人的事,他给人赔了不少笑脸,据他说他现在脸部肌肉还会不时痉挛是让我给弄出来的。后来有一天他终于明白了症结所在,于是把我的名字改为现在的样子。但是改得并不彻底,因为所有的人一听到我这个名字,还是很快就会联想到那个屁股上长刺昆虫上去。

她第一次听到我的名字也不例外,甚至还让我把屁股撅起来让她看看有没有刺。说到这里,我想我现在可以解释为什么第一次见面我就要拉她的手。其实那时她并没有在我面前唱歌或要跳舞什么的,而是她用命令的口气对我说了一句,“把屁股抬起来我看看,是不是有根刺?”我当时的反应应该是满脸通红,把笔一掷,大喝一声,“哪里来的泼妇”,然后就跳将起来,抓住了她的手。当然这里面还有很多细节的东西要补充。第一,我没有戴帽子,所以怒发冲冠的说法不是很准确,应该说我当时理了个小平头,头发根根上冲。第二,被我丢出去的笔是支灌满黑墨水的钢笔,但有点漏。关于这支笔,我现在还耿耿于怀,因为这支笔洒出的墨水让我为她买了一条新的裙子。第三个需要补充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我是怎么抓住她的手的。我和她的手碰在一起实在有点意外,因为我当时从椅子上跳起来的时候,并没有想去抓她的手,但是,由于椅子的关系,我跳出来的时候被拌了一下,所以两只手就在空中乱舞,正好她的两只手就横在我面前,所以没有多考虑我就一把抓住它们,以稳住我的平衡,从这一点上来讲,我完全是在主观意识失控的情况下,毫无心理准备地去抓她的手。

而她却说真实情况并不如我所言。她的事实是,她一进屋子后,我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她那对坚挺丰满的乳房。她说我当时的样子色狼极了。可这不能怪我,书店里那坚挺丰满的胸部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而我也是靠它才认出她来的。后来她很生气,于是在听到我的名字后就开始出言挑逊,但没有想到我的反应这么大。开始我还是温文而雅地站起来,然后就恶狠狠地用墨水甩了她一身,而且还趁她一愣之际,恶虎扑食般地向她的胸部抓去,于是她出于本能把手护在了胸前,结果就是我没有抓住她的胸部,而是抓住了她的手。她还补充说,当时我站起来的时候,并没有大喝一声“哪里来的泼妇”之类的言语,而只是对着她笑,笑得很诡秘。所以按她的说法,并不是她伸出手来让我抓,因为她躲我还来不及,而是我意图不轨,如果我有心要抓的话,即使她把手放在身后,我也会象条泥鳅一样绕到她身后把她的手抓住。

总之关于这件事,我们两个人之间的说法有太大的差距,至今还不能完全统一起来。但是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她根本没有打算伸出手来让我抓,而我也根本不想抓她的手,但是我们的手却偏偏碰在了一起。其实后来我和她之间这样莫名其妙的相碰还有很多,当然其中更多的是她的手和我的脸颊碰在一起,譬如就在我和她的手第一次相碰之后没几秒种,她的右手掌就和我的左脸颊莫名其妙地碰在了一起。我当时是很懊恼的,因为我的脸颊除了我父亲之外,还没有被人,尤其是一个女人碰过。而她好象很开心,大概是我发呆傻傻的样子确实能让人开心。反正我要补充的就是,那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第一次被人命令把屁股撅起来,我们的手第一次接触,然后我第一次被一个女人抽了耳刮子,我很懊恼,而她很开心。

她笑我的名字是昆虫,我不介意,但她让我把屁股撅起来就不可原谅,所以我抓了她的手。后来我问她的名字,她说她叫陆晔。陆晔,芦叶,芦苇之叶,还不如我,原来是一张让昆虫咬的叶子。所以我对她也说了一句,“让我咬一口”,同时为了防止她也抓我的胸部,我就学她的样把手也放在了胸口上,可是她的手并没有冲着我的胸部过来,而是很熟练地对着我的脸,和我的脸颊又碰了一下,这回是她的左手和我的右脸颊相碰。虽然部位不同,但感觉还是一样,都火辣辣的。

根据以往打架斗殴的经验,对于这种朝我脸颊袭来的手法,我至少有十五种反击或避开的方法,但那时我一种也没有用。这里要说明的是,我不用这些方法是有原因的,并不是因为我当时神魂颠倒或者其他什么。在这十五种方法里有十二种是还击用的,但是手段非常毒辣,而且攻击的部位都是一些要命的地方,如胸部、下阴等。以前用这些招数时,往往能把对方的鼻屎都打出来,但现在不同,对方是个女人,要知道女人身上有许多地方不能碰,脸、胸、腰、腹、臀、腿等地方都碰不得,唯一可以碰的手,我早先已经试过,付出的代价十分巨大。如果我是小人,倒也不必理会这许多,但要命的是我偏要做个君子。所以这种情况下,这十二种招数对我来说,形同虚设。剩下的三种是逃避用的,其中一招很厉害,类似于“玉女穿梭”之类的身法,先倒退一步,然后抬起右脚(相对于她是用右手出击而言,如果她用的是左手,则抬起左脚),往地上一震,借着地板的反弹力将身体跃起,用腿在空中划一个漂亮的弧线,等落地的时候,就会在对方的身后了。如果这时高兴的话,还可以趁势用自己的臀部在对方的臀部上一撞,就能让对方来个狗啃泥。我很想使这一招,但这一招的前提条件是要先后退一步。而当时的情况是,陆晔已经用她的坚挺丰满的胸部把我逼到了墙角里,而且我的手为了避免和她那坚挺丰满的胸部意外相碰,早已经躲在了身后。所以确切地说,当时陆晔已经用她的胸部把我顶在了墙上,然后仰着头很从容地朝我的脸上啪的来了一下,而我这时手背在背后,什么招数都没有使,就让她来了一下。

后来这种情况还发生过很多次,但每次她都用不同的手法,时缓时急,以至于我上一次想好的应对方法到了下一次就没有了效用。有时我很怀疑她专门练过这种抽耳刮子的工夫,而且在很多男人身上都试过,当然包括我在内,所以时间分寸拿捏得非常精确。陆晔则不以为然,说这只是女人的天生本领。她如果说别的什么,我一定会跟她争辩到底,但她一说这是女人的天生本领,我就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我确实相信在女人身上可以看到许多不可思议的神奇本领,尤其是我父亲告诉我一些他和我老妈之间的事之后,我这种确信就演变成了敬佩,以至于到后来,只要一听见女人说“神奇本领”这四个字后,就会象巴浦洛夫实验里的那条狗一样,流着口水,崇敬地抖抖索索地望着对方。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她的印象中会有我流口水这么一段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她对我说了“神奇本领”这句话,把我的口水勾了出来,然后为了证明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是傻傻的样子,她又通过缜密的逻辑推理把流口水这一段加了上去,真实得令人不容置疑。

但那时我到底有没有流口水对我来说已经不是很重要了,现在要说的是耳刮子。我不知道她抽我耳刮子的时候,她的手和我的脸颊相碰,这算不算是肌肤之亲。如果算的话,那我和她这段肌肤之亲的关系保持了大约有一年多。直到后来我想通一些事之后,我们就没有了肌肤之亲。我想通的事是:我原先认为陆晔抽耳刮子的工夫是基于她是女人,而女人是有“神奇本领”的。所以陆晔抽耳刮子的“神奇本领”是不能反抗的,也逃避不了的。所以每次她来抽我耳刮子的时候,我都是很配合地把手放在背后,让她把我顶到墙上,然后从容地施展她的“神奇本领”。一年多来都是这样。直到有一天,她把我顶在了墙上,而那堵墙上偏有一个小小的钉子正好也顶在我的腰上,顶得我特别难受,于是我就把手从背后抽出来,推了她一把,想让她往后退一下,等我把腰弄舒服后再继续她那伟大的工作。不想我正好推在她那对坚挺丰满的乳房之上,于是她尖叫一声往后一倒,抽我耳刮子的手也就从我的鼻子跟前滑过。这次“神奇本领”的失败犹如一个响雷把我惊醒,我突然意识到,每次陆晔的成功并不是基于女人的“神奇本领”,而是因为我太想做个君子,结果这个君子的想法让我受了整整一年多的耳刮子。于是从那刻起我就决定,从此以后只要她再抽我的耳刮子,我就做小人,而且目标就是她那坚挺丰满的胸部。以前我对她那坚挺丰满的胸部充满了崇敬,从不敢对它有任何想法,但是自从有了做小人的想法之后,这对坚挺丰满的乳房在我面前就变的实际起来,实际得让我不禁跃跃欲试。但是很可惜,那天陆晔被我推了一下,然后很认真地看了我半天之后,就再也没有抽过我的耳刮子,我和她的肌肤之亲也就到那天结束的。而且由于她不给我机会做小人,所以在她眼里我依然是个只会流口水的正人君子。我很不喜欢这种形式的正人君子。

那天在办公室里一个男人拉了一个女人的手,被那个女人抽了两个耳刮子,然后那个男人就成了一个正人君子,只不过这个正人君子有点不礼貌,因为他把一支钢笔里的黑墨水全洒在了那个女人的裙子上。这个女人就是陆晔,而那个叫正人君子的男人就是王峰,听起来象一只昆虫。为此后来王峰不得不掏出钱来赔给陆晔,但这是相当以后的事。那天下班后,王峰是肿着脸走出办公室的,而陆晔的裙子上则斑斑点点的象黑钱豹。后来,他们在同一个车站上等同一班车,所不同的是,王峰成了一个会流口水的正人君子,所以他懊恼,而陆晔由于抽了会流口水的正人君子两个大耳刮子,所以她很开心。在下车前,陆晔很客气地很温柔地对王峰说“明天见”,王峰没有理她,心里却在希望明天不要见到她。但他们第二天还是见面了。后来王峰还约了陆晔看电影。这就是这个故事的开头,很简单,一点都不复杂。

虽然不情愿,但还是要告诉大家,电影院里那个会流口水的正人君子王峰就是我。我这一生中做的傻事不多,而能被我记住的傻事则更是少之又少。而请她看电影就是我能记住的傻事中最傻的一个,因为这件傻事中有两点一直让我耿耿于怀到现在,一个是我“请”她,另一个是她进一步证实了我会流口水。关于第一点,我并不想说明自己没有风度,其实在花钱请客这方面我一向很有风度。只是那天我并没有说明是要“请”她,而只是让她出来一起看场电影,但最后在她的“神奇本领”面前,我还是“请”她看了一场电影。当然我耿耿于怀的并不是“请”或“不请”,而是在这件事里我成了一个言行不一致的小人。说到做到,应该是一个男人多么伟大的品质,然而在那天我却因为她而丢失了这个伟大品质。

对于第二点,我这里还要重申,我并不会流口水,之所以被认为会流口水,完全是因为她在特殊场合下对我作出的特殊判断。而电影院里就是一个特殊的场合,而且这还要牵扯到影片的情节。那天看的片名我忘了,反正电影里的恐龙大呼小叫,飞来跑去的,很是热闹。我的耳边除了恐龙的吼声外,还能不时听见她的尖叫声,和恐龙区别不是很大,所以我当时很怀疑是不是她给那条迅猛龙配的音。她当时除了不停地叫之外,还不停地抓我的胳膊,其实应该用“掐”更为贴切。一场电影下来,我右边的胳膊就比左边粗上一圈,到现在还没有恢复过来。不过这样一来也有好处,就是方便我在不熟悉的人面前吹嘘我那并不高明的网球技术有多好。因为如果他们对我的话表示怀疑,我就会当场撩起袖管,给他们看我那一只粗一只细的胳膊,然后说:看见没有,网球打得好的人都是这样,胳膊一只粗一只细的。他们就不会再表示怀疑了。

她就是在这种环境氛围下发现我在“流口水”的。当时屏幕上正好对一只霸王龙进行大特写,碧绿凶恶的小眼睛,雪亮锋利的大牙,再加上骇人恐怖的背景音乐,吓得她把头埋进了我的肩膀。然后等她抬起头的时候,不幸的事就发生了,她看见了我张开的大嘴,就说:你又在流口水了。可是那时我只是因为吃惊而张大了嘴,而且嘴里并没有口水,脸上也干干净净的没有口水痕迹。而她得出这一个结论所依据的也只是我那张异乎寻常大的嘴。其实人在很多情况下都会张开大嘴的,譬如在吃惊、害怕、幸喜若狂、喜形于色的时候,人们都会把嘴张得很大。但是,有着高度智商和逻辑推理能力的她居然只想到流口水这一节上,确实令人想不通。我当时还可以用事实跟她阐述明白,其实男人只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才会流口水的,如看见了美女或者大把金钱的时候,口水才会不由自主地流下来。其他时候,就象男人膝下有黄金,男儿有泪不轻弹一样,口水也是不那么容易出来的。可恼的是,当时我并没有立即把这些跟她说明白。主要责任在我的临座,因为从电影开场以后,他的手机就一直响个不停,而且这老兄讲话的声音又特别粗鲁,吼得前面三排的人都频频回首。我忍了他很久。就在陆晔把头埋在我肩膀里的时候,手机又响了,于是那时我的脑子里反复在琢磨的就是要不要把他的手机夺过来,丢进恐龙的嘴里。所以,陆晔在说我流口水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正在筹划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待到我后来反应过来她说了些什么,而我再准备好回答的台词讲给她听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而且那时她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成见,我说什么也没有用了。所以我在想,如果当时我就说给她听的话,那也许我就不是一个流口水的正人君子,而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了,那我和她之间也就有另外一种发展方向,所有的一切也就不同了。

直到现在,我还没有仔细地形容过陆晔,但是如果你单凭我前面的描述就认定陆晔是一个风骚粗鲁的女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所以我有必要在这里先说明一下,陆晔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女人。而且为了保持客观公正,我决定用第三人称来描述。首先,陆晔是一个女人,这一点毋用置疑。其次,陆晔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女人。说她是个不错的女人,有两层含义,第一,她长得不错。古人曾经举过美女的标准,说是要“以花为容、以月为貌、以柳为姿、以水为情、以英雄为夫”。按这个标准来说,陆晔就独缺一个英雄般的丈夫。这“不错”的第二层含义就是她人不错,这当中包含很多东西,如待人热诚、温柔有加等等。而且这些不错前面都用了“非常”两个字来形容,那就表示这种“不错”不是一般的“不错”,而是更高一级的。所以从这点上讲,陆晔应该是个比较完美的女人。但是太完美的女人往往有些不切实际,所以我们还得给她找些缺点出来。从外形上来看,陆晔的唯一缺憾就是脸上有一些小豆豆,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些豆豆还会把美丽还给陆晔,所以这也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而从性格上来说,陆晔好强而且有野心。对一个女人来说,这不是一个好的性格,所以陆晔平时把这种性格伪装得很好也很巧妙,只在某些人的面前才表现出来。王峰正是这某些人中的一位。

王峰是一个男人,这一点也毋用置疑。其次,王峰也是一个不错的男人。这里的不错只有一个含义,就是王峰很有男人的味道,成熟、勇敢、坚强、果断。这些使得王峰并不成熟的外表下透着一种成熟的气质。当然王峰也有懦弱的时候,如同所有坚强的男人一样,内心深处都希望有个人能以慈母般的爱心来安慰照顾自己满是伤痕的心灵。但王峰的这种懦弱通常只表现给一个人看,那就是陆晔。但糟糕的是陆晔并不是慈母。

从外形上看,王峰不高,但恰好比陆晔高半个头,而且王峰虽说不上英俊,但潇洒还是有的,所以俩个人在一起,别人也不会产生觉得可惜的念头。从性格上来看,在众人面前,王峰挥洒自如,陆晔小鸟依人,两个人都非常“不错”。而一旦独处的时候,两个人的“错”又非常地融洽,一个亮出了野心,一个表现得懦弱。所以说只要王峰和陆晔在一起,就象两个齿轮啮合一样,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天一无缝。

其实他们两个能在一起,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就是他们两个在办公室里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办公室里没有其他人,就只有他们两个。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当时还有第三个人在办公室里的话,陆晔肯定不会让王峰把屁股撅起来,王峰也就不会激动地要去抓她的手,她后来也就不会给他两个耳刮子,那后面的电影和裙子也就不会存在了。就因为只有他们两个,所以他们“坏”的一面就表现了出来,而且非常淋漓尽至。我们可以想象这种反叛中的融合,其威力应该是巨大的。所以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两个人在办公室里见面还不到五分钟就拉起了手,不到十分钟就抽了两个耳刮子,不到八小时就挤在同一辆车上,不到二十四小时就走进了同一家电影院,不到四十八小时,王峰就给陆晔买了件新裙子。

当然在众人眼里,王峰永远是那么精明能干,极有魄力,而陆晔永远是那么温柔可爱,小鸟依人。因为在众人面前,他们确实是这样。但是现在要说的却都是两个人之间的事,而且都是他们“坏”的一面。所以在后面王峰就是一个懦弱的男人,而陆晔就是一个风骚粗鲁的女人。不过为了尊重王峰和陆晔本人以及读者,上面这些东西还是要先交代清楚的。接下来,我还是用第一人称开始叙述。

就我的观点来看,陆晔是个极其难弄的女人。她有一张很伪善的假面具,戴上以后宛如一个不经事的小女孩,天真可爱得让人觉得她象一块透明的冰,捧在手里也不是,含在嘴里也不行。而一旦摘掉这个面具,便凶像毕露,象母夜叉一样,使起她的“神奇本领”来虎虎有生气。其实每个人都有一张面具,我也不例外,只不过我那张面具底下藏着的是一只呆呆傻傻,会流口水的灵长类动物,而不象面具上那样威风八面。有时在她面前,我也会偷偷戴上那张威风八面的面具,但每一次都被她无情地摘下,然后撕得粉碎,一片都不留下来。所以在她面前,我就一直呆呆傻傻,只会流口水。

其实我这么甘心是有原因的。虽然父亲给了我一付呆头呆脑的样子,但我老妈却给了我顽强的意志力和忍辱负重的性格。而且从小时候起,我就精于计算和策划。所以那天陆晔把我顶在墙上抽了我两个耳刮子以后,我就决定要报仇。古人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是正人君子,而且是个会流口水的正人君子,所以十年是最起码的。于是我决定用十年的时间,消磨她的意志,让她觉得抽我耳刮子是天下最最无聊的事,这样慢慢地把她拖跨,然后再痛痛快快地抽她两个耳刮子,将十年里欠我的在那一刻都要回来,那才是一个君子。但是这里面有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如果要实施这项伟大的复仇计划,前提条件是我必须时刻呆在她身边,让她不断地抽我,直到她觉得无聊。所以我接下来的决定,就是今后十年里都和她呆在一起。但是呆在一起要有名堂,关于这一点,后来下班在车上和她分手以后,我琢磨了很久,得出以下结论:

如果她是以温柔可爱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的话,那我和她之间可以有三条路:

(1)、她会是我的朋友;

(2)、她会是我的好朋友;

(3)、她会是我的女朋友,并最终成为我的妻子。

但是恰恰相反,她的出现是为了抽我,所以我们之间就变得很简单了:

(1)、她爱死我,我也爱死她;

(2)、她恨死我,我也恨死她。

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路。最后我选择了先爱死她,然后再恨死她这条折衷的路来走。我认为也只有这条路和我计划的内容才比较相符。我是这么认为的,要给一个人抽十年的耳刮子除了要有极大的耐力外,还需要一种寄托和理由,否则没有人能捱得了一年。如果我爱死她,那么每当我熬不下去的时候,我就可以告诉自己,我这么做是因为太爱她,爱死她了,所以才能忍受她的大耳刮子。然后等我不再爱死她,而是恨死她的时候,我又可以心安理得地施以辣手,没有顾忌和怜悯。所以理论上来讲,这是一条绝妙的复仇计划。能定出这样的计划,我真的很佩服自己。现在有时回过头来想想这个复仇计划,我背上的肌肉还会不由紧绷,每个毛孔里都透着快感。

当然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去爱她,爱死她。而且一想到这是在进行一项伟大的行动,我就急不可耐,所以第二天,我马上就请她去看电影,想爱死她。在我前面叙述中的,请她出来看电影是没有动机的,这其实只是表面现象,我的真正用意是为了接近她,爱她,还要把她爱死。而这背后又藏着一个更大的阴谋,就是我要抽回她抽我的两个大耳刮子。

如果是一般的小女孩,也许我的阴谋就成功了,但可惜的是和我一起看电影的是陆晔。这就意味着这个女人有着很强的逻辑推理和判断能力,她能想到你所想到和想不到的一切东西。这就是陆晔。所以我一张嘴,她就知道我要说什么,然后一句“你我之间是不可能的”,就把我酝酿了一晚的甜言蜜语全堵在了嘴里,憋了我整整两个月。后来过马路的时候,我还拉过她的手,而她马上就猜到我将来可能会用这只手来抽她的耳刮子,所以就先下手为强,在电影院假装害怕,以便掐我,把我的右胳膊废掉。还好我后来意识到这点,以后看电影的时候,都坐在她的左边,这样才保住了我的左手,而她从此以后就一直呆在我的右边,就算我要用左手去抽她的耳刮子也是不可能的事了。所以我精心筹划的复仇计划在第一天就损兵折将,溃不成军,全盘皆输。

但我还那么心甘情愿,是因为我后来又想通一件事。这和有一天我偶然读到古人留下的一句名言有关。那句名言是“人死有重如泰山,有轻如鸿毛”。这句话对我的启发太大了。虽然这句话鼓励的是人们不要畏惧死亡,轰轰烈烈为国家、民族、人民做出一番事业,即使牺牲也值。但当时的情况是无论怎样,我都要在陆晔手里死上一回。所以我想,既然都是死(不为国家、民族和人民,而是为小鸡肚肠的事),那也要死得光彩壮烈。最后我决定,还是爱死她,不顾一切对她好,任她怎样抽我也忍辱负重,委曲求全,死得壮烈其所,直到有一天她良心发现,内疚至死。可能是由于脑子里恶毒邪门的歪念没有的缘故,心城则灵,陆晔对我的戒心也就少了许多,但这是两个月以后的事了。

就这样在我和她第一次见面认识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发生了许多事情。而且在这段时间内,我还作出了一生中比较重要的两个决定。第一个决定就是要做一个正人君子。但是前面有很多定语,如“呆呆傻傻”、“会流口水”之类,都是陆晔加给我的。第二个决定是要死心塌地爱陆晔,而且后面还加了个副词表示结果,那就是要爱“死”,不是她死,就是我死。这个副词是我加上去的,因为当时我相当自信,认为只要这样,便一定如何如何。但我还是少算了一样,那就是爱的对象是陆晔而不是别人。这个女人叫陆晔,也就是说她是奇怪善变难以琢磨的女人。就因为漏了这一层,后面的事就变得比较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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